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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追款帮维权 信用调解助复产
4月初,正值企业复工在际,宝鸡某公司致电市信调委寻求帮助,申请调解与上海某公司的货款纠纷,仅提供1张半年前16500元的发票存根,并要求对方支付利息2000元,为妥善处理纠纷,尽快化解双方矛盾,市信调委在接到调解申请后立即指派调解员向双方当事人了解事实经过,摸清纠纷脉络。
经调查当事人,自2013年起双方建立购销合作关系,但出于信任从未签订过书面合同,双方企业也都没有固定会计(记帐公司拖管)、加之仓管工作不规范,导致多笔货款对账难,所幸上海公司承认确有欠款一事,但对宝鸡公司提出的货款数额不予认可,并提供一张10000万元的汇款票据。
针对案件事实,调解员分析认为,宝鸡公司仍有协商的余地,上海公司也没有赖账之意,只因双方就欠款金额无
(调解员对宝鸡公司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员首先联系上海公司,虽该公司看似很配合但一直以会计离职为由采取拖欠的态度,并且多次质疑市信调委的中立地位,调解员对此严厉表示:如果对调解工作不满意,可以终止调解,同时指出根据合同法规定,双方虽未签订书面合同,但根据交易习惯双方业务已形成合同关系,其拖欠货款的行为构成违约,宝鸡公司的请求合情合理合法。经过多次沟通,该公司开始正面对待此事,并表示愿意配合市信调委的调解工作。
随后,调解员又找到宝鸡公司,告知对方态度,并进一步指出,虽然双方客观上已形成合同关系,但仅凭一张发票证据不足,即便起诉至法院也很难获得胜诉,建议不要着急,慢慢查阅资金往来记录,在可接受的范围适当降低利息要求,以尽快促成纠纷的解决。考虑到日后双方还要继续合作,不要贪图眼前利益,应当从长远角度看待问题,尽快解决纠纷也有利于日后的继续合作。在经过3天多的拉据式对帐,最终于6月11日在宝鸡公司放弃利息后,收到拖欠近23个月全部货款,成功化解纠纷。
(宝鸡公司收款凭证)
至此,该起跨省纠纷在市信调委不懈地努力维权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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